8月30日—哈萨克斯坦宪法日
2019 年 8月 30 日 星期五 08:00
哈通社/努尔-苏丹/8月30日 — 今天,8月30日,是哈萨克斯坦宪法日。宪法规定哈萨克斯坦是一个民主、世俗、法制社会的国家。
1995年8月30日,哈萨克斯坦全体公民对新宪法草案实行全民公决。最终,90.58%的公民参加了公决,89.14%赞成并通过新宪法,取代了1993年1月28日颁布的过渡宪法。之后,新宪法在1998年和2007年得到了补充和修改。因此,政府将每年8月30日定为«宪法日»,全国放假1天。
哈萨克斯坦现行的宪法是我国第二部宪法,共9章98条。宪法开篇宣称:«我们—由共同的历史命运凝聚在一起的哈萨克斯坦人民,在世代居住的哈萨克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国家体制,忠于自由、平等与和睦的理想,以热爱和平的公民社会自居,同时以在国际社会获得一席之地为愿望,肩负起我们在下一代和未来子孙面前应尽的责任,并以我们的主权之名通过此宪法。»
宪法是保障一个国家实现法制制度的基石,是国家的根本大法。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权力的界限和组织方式,来实现对人民权利的制度化保障。全国人民、所有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和组织都有维护宪法尊严、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。
哈萨克斯坦宪法是世界上最年轻的宪法之一。20多年的时间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并不算长,但此宪法通过时间的考验,充分证明了其先进性。根据众多专家学者的研究,在世界上最能体现当今全人类普世价值的宪法中,哈萨克斯坦宪法排名世界前50位。
2017年,我国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符合时代需求的修订。
根据传统,全国各地区将举办一系列庆祝活动,欢庆宪法颁布纪念日。